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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和子洲县人民检察院联动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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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及省院全面推进巡回检察工作的要求,扎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提高监督质效,根据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部分看守所开展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和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联动开展,共同展开对绥德县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和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成立联动检察组,由米脂县人民检察院高报社副检察长、第三检察部主任赵槿和子洲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钟蕊联合带队,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巡回检察工作两不误,就做好此次联动巡回检察工作达成一致认识,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依法能动履职,确保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凝聚共识合力,实现巡回检察工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四要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推进。



19日联动检察组巡回检察了绥德县看守所,并召开联席会议,检察组介绍了巡回检察的目的意义、检察内容和工作要求,听取了绥德县看守所安全防范措施、疫情防控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及患病押员健康状况等情况汇报。联动检察组通过实地查看收押大厅、视频讯问室、视频监控系统等办公区域,查阅工作台账、档案资料,与在押人员谈话等方式,全面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并向看守所反馈了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及时整改。

联动检察组对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绥德县看守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筑牢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屏障。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严格排查风险隐患,依法及时处置。三是加强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沟通协作,确保看守所的安全与稳定。四是凝聚工作共识,共同推动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

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开展巡回检察有利于增强检察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检察监督的整体质效,促进维护监管安全稳定,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第三检察部

文字:李有明

编辑:杜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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